古籍重磅“焕新”,人们学习的方式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改变。活动中,视知传媒创始人兼CEO马昌博和北京语言大学文学院讲师胡亮宇分别从创作者与受众的视角出发,分享了对于知识类短视频等可视化阅读内容的想法与体验。假设陈麦真的是律师,可否不经当事人同意而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这就是需要判断此信息属于什么类型的信息,根据《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一般情况下,律师应该遵守保密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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